三天前安柏做了一件手心冒汗的事。
家裡的廚櫃,洗碗槽的正下方堆放了洗潔劑、鮮少使用的碗盤、未使用的廚具,我始終不懂,為什麼從陽台偷溜進來的蟑螂會把那裡當成家?也許是因為那個櫃子的門不遠處就放著垃圾桶,方便就近取食吧?於是我一直盡量保持讓牠們斷糧的狀態,但這次回台後才發現,牠們應該已經住了很久了吧?我彷彿看到三代同堂的景觀。
其實我不怕蟑螂,只是覺得髒,又覺得牠們的樣子真的很醜,不管偷吃了什麼永遠身體都是油亮油亮的,光線足夠時看起來還透著紅光,真是很不討喜的生物。小時候跟表哥表弟還曾經比賽捏起一隻還在抽動的蟑螂,只因為大人懸賞三顆棉花糖,於是為了這三顆棉花糖,我在三歲時就與蟑螂有了非常肌膚的接觸,雖然我只是捏著牠的鬚鬚拎起來晃一晃。
三天前我看見廚房角落放了一個捕蟑器,原來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捕蟑器而不是殺蟑用途;它的設計像一間玻璃小屋裡面放著牠們應該很喜愛的食物粉末,但是讓牠們只能進不能出,兩道小門是只能往內部開啟的。於是我很興奮的開始組裝,暫時強迫自己不去想像裡面住滿老中青三代蟑螂的樣子。
第一天早上我滿懷奇異的期望心情打開廚櫃,玻璃屋是空的。於是我有些失落的把門關上,同時內心浮現覺得自己像笨蛋一樣的心情。
第二天早上再次打開,小屋裡還是空空如也,粉末當然也沒有被爬行過的痕跡;不過今天我不再失落,只是開始質疑這東西到底好不好吃?為什麼牠們情願啃舊報紙也不進來吃點香噴噴的?
到了第三天,我已經變成是順手打開來看兩眼的心情,沒想到就中了二獎!為什麼說是二獎?因為牠的中等體型照我的分類標準來看,牠應該是第二代的,就是青春期的感覺。這就是愛吃的下場!我對牠笑,同時靜靜關上門等待牠的老爸老媽來找迷途羔羊,順便被我整盒綁起來丟到外面去。
過了兩個小時我決定再去看看,同時又覺得自己更笨了,怎麼竟然像在養寵物似的這麼掛心。可是,牠不見了,我呆在原地看著粉末被爬來爬去的痕跡,牠竟然連隻蟑螂腳也沒留下的就不見了。
整個盒子端起來看,原來門上有道縫隙,照中等體型蟑螂(而且還是青春期)看來,我想應該是鑽得過去吧。真是太好了,我提供了一頓吃到飽的粉末大餐。
我都關不到牠了,不知道牠會不會回家向牠的蟑父蟑母蟑兄弟姐妹炫耀並且嘲笑人類的愚蠢?牠連恐龍和冰河時期都不怕了,怎麼會擔心那一小扇門。
可是我還是面無表情的靜靜將蟑螂小屋放了回去。因為我跟這一家子槓上了,等哪天天氣好時間多,我會整個櫃子翻過來清理,那時候還是只有請你們爬回水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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