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整理QQ的资料,赫然发现很多人的名字,脸都是陌生的。我大叫,又忘了。朋友在旁边严肃的说,别说了,这三年你总是在忘。我真担心你以后也不记得我们了。
我只能干笑,掩饰我的心虚。
我总是很轻易的忘记,人,事。那些觉得该是很重要的,不重要的都不记得了。我说那个人我认识啊,就是那个那个谁啊。可是是谁,我说不出来。
有什么能敌的过时间啊。
我决定29岁结婚,有了人选。我和他说,要是我们之后没有爱上别人,那就结婚吧。
他说好。
爱吗?我不知道。如果在过去的六年我都没有爱上他,现在会有变化吗?我想我那么说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着残忍的想法,等他看清,等他离开。
可是我还是准备去爱他,也许总有一天会爱上的吧。可是,这样的可以随心所欲控制的感情还叫爱吗?
他说,你不会懂,一辈子都不会懂的。
我突然觉得自己果然是没心没肺的。
真假深浅,别人的感情我无权置喙,即便那中间涉及我。
三年前,我有的是时间。每天去书店看书,从早八点到晚六点。中间连水都不必喝。常常是上午看童话或者语文,下午去楼下的青春小说架子边靠着。
那时候很喜欢看,总觉得那样单纯的年少时光很美好。
什么时候不去的呢,好像是看了一本书,然后是结局超不好。接着赫然发现所有的小说都开始以凄凉的结局来让人感叹唏嘘。
几乎是落荒而逃。从此不再翻那些书。
我常想,为什么我偏爱结局完美的故事。后来明白,因为我的故事不得善终。就像久雨绵绵的时候渴望阳光一样。
以前觉得一个人一定要有原则,一定要坚定,一定要百折不挠。现在明白无论什么样的决策,只有当你真的抓到你想要的了,才是对的。
当你还在坚持,还在固执,你的幸福早就已经不是你的了。
任何时候,只要我想转身就可以转身,当我全无顾忌,全不顾及,便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