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很久没有写一些话了。咎其原因,我太懒了。。。。
其实从很多方面,我都不是一个懒人。只是,太过情绪化。
情绪化。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越来越觉得,这是种多么令人讨厌的性情。可问题是,被我摊上了。怎么办。
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法。
不愿意写东西的另一个原因就是,没的可写。生活太单调了。没什么可发表感叹的。再一就是,我不是大文豪,写的东西不会有人看的。那这样的东西还写出来干嘛。
今天还是写点什么吧,不想憋在心里了。
“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
是的,again.
我不会告诉他,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对他的喜欢时间估计短的不值得我告诉任何一个人。可是我还是说出来吧。我喜欢上他了。
一个之前我根本不会多看一眼的人。
鬼知道我怎么就对他动了心。真是奇怪。
他帅么?谈不上。
酷么?还算有点性格吧。至少不会和其他那些无聊的男生有事没事泡在一起。话不多。但并不代表他不爱说话,只是同现在这些人什么可说的罢了,我知道的,这同我一样。喜欢打篮球。不过我没见过诶,不知道他打篮球的样子是什么。貌似,也不大期待。
他喜欢王珞丹,方大同。看看王珞丹,再看看我自己。额。。。。差好远。方大同的歌么,没听过。我不喜欢中文歌。
他有些不修边幅,但是还算爱干净,至少不邋里邋遢。经常头发很乱就冲进教室。因为,他迟到了。那种乱一看就是晚上洗完澡立马就睡觉,导致早上起来头发乱成了鸡窝状。呵呵。不做作。
貌似他基本不听课唉。除了政治课。他居然天天看新闻,因为那些领导人的名字他都知道!
我说again的意思是。我认为喜欢一个人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忘记一个人也同样简单。简单到哪种程度呢?简单到我可以经常做到。again,再一次。之前我刚把另一人忘怀,准确的说是对自己释怀。喜欢之前那个人的时候是很没有安全感的一段时间。安全感匮乏到想要对别人吐露心事。现在我恢复正常了,也就自然而然的忘了那个人。说实话,我真佩服我自己。更佩服情绪化。
曾经推荐过一首很适合暗恋的人听的歌,现在听起来还是那么好听。是Kelly Sweet的We Are One.
轻轻的吟唱内心滋长的热情。再怎么喜欢你,也不会让你知道。至于原因,我想还是一种本能吧。既然选择了不让你知道,就不管不让你知道的原因。
那么,我能喜欢他多久呢?87天后,可能以后再也不会相见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并不伤感。因为我知道,我不会喜欢他太久的。那种单相思的痛苦造成的柔弱角色不适合我。那么,Say hello to say goodbye.
我想我会对他说一次,"你好",再说一次,"再见". | |